朋湖网7月29日消息,近日,北京市召开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,对《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(草案)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(草案))进行一审。《条例》(草案)主要涉及数字基础设施、数据资源、数字产业化、产业数字化、智慧城市建设、数字经济安全和保障与监管等七大类、47条内容。

值得关注的是,在产业数字化方面,《条例》(草案)提出将探索放宽数字经济新业态准入,建设数字口岸、国际信息产业和数字贸易港。面对数字化转型不断深入、业态持续创新,《条例》(草案)还设置了数字经济安全专章,明确提出依法保护个人、单位与数据有关的权益,并提出鼓励各单位设立首席数据官(CDO)。